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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新校园弱电系统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新校园弱电系统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计地点: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新校园。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设备)、工程投资概算表及施工图纸。
2.3设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2.4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弱电系统规范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售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到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
4.2售标书时间: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00元整。
5.2递交时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3递交形式: 转账(必须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 2015年5月 19 日10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联 系 人: 董主任 电 话: 0416-4167348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2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刘彦芳 电 话: 0416-3900054 传 真: 0416-2551911 电子邮件:
lxztbgs@ 2015年4月29日 |